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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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审核式评估和本科专业认证工作,做好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开展2018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凸显专业特色,完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并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量化和可视化。

    二、修订要点

    1、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根据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标准并理解标准的内涵,包括专业概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并结合各专业特色,科学合理地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该专业类的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2、设置综合研究讨论性课程

    设置综合研究讨论性课程纳入到年终发展指标中,经认定为示范研究讨论课,给予绩效奖励。每个专业单独设置1-2门综合研究讨论课。综合研究讨论课一般为专业课程,具体课程信息,需填写《综合研究讨论课程汇总表》。

    3、制订大类招生培养方案

    根据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方案要求,大类招生培养方案按照招生模式进行相应调整,现有专业涉及的大类如下: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类(汽车)(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艺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以上专业按照大类招生的要求,前1-2年课程应完全一致。

    4.学分计算

    素质拓展模块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实践1学分,毕业学分要求相应调整为175学分(四年制),216学分(五年制)。其中,军训、公益劳动、创新教育、第二课堂、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共11学分免收学费。

    三、时间安排

    1.425日,学院组织各专业责任教授团队修订2018级本科人才专业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科学合理安排各专业教学环节,同时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方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广泛调查与研究。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和学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2.521 -27日,各专业需在此期间将各专业完整的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届时系统会自动打开和关闭。

    3. 528日(第13周周一)前,请各学院将审核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综合研讨课汇总表(电子版)、实践学分计算汇总表(电子版)一起提交教务处,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其中课程修读进程表如有修改,请在2017版版本上进行修改,并用红色标注出修改内容(电子版)。

    各学院应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论证,修订过程中请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包括照片,会议记录等。

    4.625日正式排版印刷。

    附件:

    1、2018级培养方案模板

    2、综合研究讨论课程汇总表

    3、实践学分计算汇总表

    4、2017PDF版本

    教 务 处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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