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专业 : 年级 :
调整前 | 课程名称 |
| 课程编码 |
| 课程性质 |
|
学 分 |
| 学时(讲课/实验/上机) |
| 开课学期 |
|
调整后 | 课程名称 |
| 课程编码 |
| 课程性质 |
|
学 分 |
| 学时(讲课/实验/上机) |
| 开课学期 |
|
变更原因(可加附页):
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开课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上课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
|
|
|
|
|
|
|
|
说明: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变动次数与各学院年终考核挂钩。
2、涉及课程性质调整、开课学院调整、课程增减、总学分学时增减等均须经教务处同意。
3、本表一式四份: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籍管理办公室及学院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