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特在我校普通本科中开展基于分类分级教学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第二条 以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指南》(2020)为指导,以提高大学英语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学生语言应用能力培养为改革着力点,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通过对大学英语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一系列改革,建立适应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分类指导、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等语言应用能力,促进英语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提升大学英语教学质量。
第三条 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类分级
分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资源现状,以学生英语实际掌握情况为标准,将本科生按A、B、C三个类别组织英语教学。A类为各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C类为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新疆预科班学生,B类为除A类和C类以外的所有本科生。
分级:根据学生意愿和英语水平,开展分级教学,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自修英语,使学生能用一年时间修完二年的英语课程,节约课堂学习时间和课程学费,节约的时间可修读英语拓展课程或其他课程。
(二)课程设置
全校本科生设置《大学英语》《大学综合英语》和拓展英语等课程。各类别开设的具体课程和学分要求如下:
A类:大学综合英语(一)、大学综合英语(二)、大学综合英语(三)、大学综合英语(四),分4学期教学,分别为2学分、2学分、2学分、1学分,共7学分。
B类: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分4学期教学,分别为2学分、2学分、2学分、1学分,共7学分。
C类: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分4学期教学,分别为2学分、2学分、2学分、1学分,共7学分。
(三)教学模式
转变教育教学理念,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课堂教学,使教学活动实现由“教”向“学”的转变,形成以教师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参与、积极互动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模式。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大学英语信息化教学平台(英语语言学习中心)建设,推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鼓励教师建设、使用微课、SPOC和慕课,利用网上优质教育资源拓展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四)考试考核和成绩记载
第2学期、第3学期和第4学期开学初组织各级别英语课程水平考试。期末英语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可利用假期自学高一级别的英语课程,开学初自愿参加高一级别英语课程水平考试。英语课程水平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且学生自愿认定该成绩,该成绩可记载为其该级别英语课程成绩,并按学籍管理规定记载相应的学分和绩点,该学生当前学期可直接修读更高一级别英语课程。英语课程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成绩通过但不愿认定该成绩者,本学期修读原级别英语课程。
每学期期末组织当学期已开设的各级别英语课程期末考试,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该级别英语课程成绩,并按学籍管理规定记载相应的学分和绩点。
(五)课程免修及成绩认定
学生取得雅思(IELTS)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下同)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可按程序申请免修(当前学期及以后学期,下同)“大学(综合)英语”课程,被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记70分。
学生取得雅思(IELTS)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托福(TOEFL)考试成绩85分及以上,可按程序申请免修“大学(综合)英语”课程,被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记85分。
学生取得雅思(IELTS)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可按程序申请免修“大学(综合)英语”课程,被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记90分。
学生取得雅思(IELTS)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托福(TOEFL)考试成绩95分及以上,可按程序申请免修“大学(综合)英语”课程,被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记95分。
第四条 保障措施包括:
(一)建设学校网络课程平台、微课、SPOC和慕课,为英语教学改革提供更多的课程资源。加大英语语言学习中心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条件保障。
(二)加强教学研究,以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团队建设。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申报教研项目,对英语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进行专项研究,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保障和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原《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大学英语分类分级教学改革的实施办法》武科大教发〔2024〕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