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政法〔201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校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申报对象
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且2023-2026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且2023-2026年有首届按新门类授位本科毕业生的普通本科专业。
二、审核方式
(一)学校自评
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学院,整理并报送下列材料至招生办公室(青山校区主楼0207):《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材料准备好以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名单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二)专家评议。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学校自评情况、拟授位专业的建设质量情况等进行评议,提出授权建议。
(三)省学位委员会审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由省学位委员会按程序审定并公布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
请有关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及盖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276478540@qq.com,将《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一式五份报送学招生办公室(青山校区主楼0207)。学院报送的文件以“学院名-专业名称”方式命名。
联系人:胡小琴,电话:027-68862369。电子邮箱:276478540@qq.com 。
附件1 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2 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