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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武科大教〔2016〕64号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武科大教〔2016〕64号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5〕57号)的要求,为推动我校网络信息技术与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在线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一、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包括纯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三种模式:

(一)纯线上教学是在开课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网络视频资源的学习、完成相关作业、测验和考试等教学过程的学习模式。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是在开课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除完成线上学习、作业、测验和考试等教学过程外,还需参加由开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开设的线下讨论课、跨校直播见面课、辅导答疑课等教学环节的学习模式。

(三)翻转课堂是以课堂互动教学为主,以网络视频教学、微课等在线课程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

对于线上教学,开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课程平台的管理功能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在网上进行在线答疑和离线答疑,线上答疑原则上每学分累计不少于4学时;对于混合式教学,开课教师或团队应组织线下讨论课,每门课不低于1次1学分,每次课2学时,讨论课班级规模不易过大;对于混合式教学,根据需要可安排跨校直播见面课,开课教师可通过直播平台与来自不同学校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教学互动和答疑,展现教师风采。

二、经费支持与使用

(一)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半年,采用建设与应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要延期的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但延期时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对立项建设的课程,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结合年度预算,每门MOOC或SPOC课程给予不少于6万元的建设经费,每门微课给予不少于5千元的建设经费。经费使用要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实行财务年度预算,建设经费必须在课程建设周期内使用。

(三)学校鼓励各单位投入资金支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的培育、建设和应用;学院和教师也可以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在线课程建设。

(四)经费开支范围为:

1、电子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题库建设费等;

2、教材建设费、资料费、印刷费、耗材费、调研差旅费等;

3、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等;

4、课程建设劳务酬金(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5、师资培训费;

6、符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的、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三、课程管理

(一)学分和成绩认定

1、认定学分的课程一般为学校自建的在线课程和学校引进的可认定学分的校外课程平台的优质课程。学校每学期发布在线课程选课通知,凡选课通知中备注了学分认定的课程均认定学分和成绩。

2、鼓励学生学习国际知名在线课程平台开设的相关课程,对于获得课程结业证书的,学校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认定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选课管理

1、对可认定学分的在线课程的选课,包括正式选课和退改选课两个环节。

2、在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发布选课通知和拟开设的在线课程清单。学生在选课前需提前在网上试看相关课程,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或退改选课环节,逾期不能修改。

3、认定学分的在线课程,一经选定,就必须认真修读,并按照规定缴纳学分学费;该课程的成绩、学分和学分绩点与学校开设的非在线课程一样,均如实计入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库中。

(三)考试管理

1、在线课程的考试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线上考试,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课程的考试方式由课程团队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线上考试成绩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和线上考试成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成绩主要包括平时成绩、线上考试成绩和线下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应根据学生完成课程作业、在线测验、互动讨论的情况评定(视频观看成绩比例不超过平时成绩的20%)。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由课程团队根据教学需要自行确定,所占比例可达到70%。课程成绩构成比例由课程团队在网上设定。

3、在线课程是否安排补考由课程团队确定。如安排补考,补考的方式和时间应在课程网站发布通告,并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在学生选课时告知学生。

4、学生必须参加本人所选课程的全程学习和考试,不得由他人代学习、“刷课”或网购答案考试。对于“刷课”、网购答案等非本人学习、考试等行为,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成绩及试卷归档

1、校内教师开设的在线课程,成绩登录至教务系统、试卷和成绩单归档工作由课程团队负责;对于校外引进的在线课程,成绩登录至教务系统、成绩单归档工作由校内线下辅导老师负责。

2、校内教师开设的在线课程,若课程考试采用的是集中纸质统考考试,试卷档案按照学校正常课程的要求归档;若课程考试采用或含有网上在线考试,需将课程成绩和成绩分析打印并存档。

3、引进的在线课程,若课程考试采用网上在线考试,需将课程成绩和成绩分析打印并存档。

4、在线课程的课程教学运行质量报告由在线课程负责老师打印并存档。

(五)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1、校内教师开设的在线课程纳入学生评教管理。

2、依托课程平台,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表现的数据和教师在线教学过程中执行的数据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提供相关分析报告,形成对该课程的结果性评估和过程性评估。

3、根据课程的评教数据、课程平台的分析数据等,对在线课程的教学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取消课程上线资格。

(六)职责分工

在线课程的管理工作由课程团队、学院和教务处共同承担,具体职责如下:

1、开课教师及课程团队工作职责

(1)课程上线前,及时完成课程简介、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线上线下答疑时间安排等发布工作。

(2)课程上线时,根据教学需要及时上传、更新在线课程各项内容,如教学大纲、电子教案、教学视频、阅读材料等教学资源。

(3)课程上线后,及时完成线上线下教学任务,积极完成问题发布、在线讨论、答疑、辅导、测验、监控学生学习状态、考试、登录成绩、成绩归档、课程教学运行质量报告归档等工作。

(4)根据教学需要布置课程作业,按时批改作业;按时开展课程测验。

(5)不断充实考试题库,更新题库内容,及时批改学生考试试卷,提交考试成绩。

(6)开课教师对在线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及质量负责。

2、开课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是作为开课教师直接主管单位,对开课教师的在线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等有指导和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课程立项建设、内容审查、质量监控、评奖评优、不合格课程淘汰等工作;积极宣传并推广本校在线课程。

3、教务处工作职责

制订课程建设标准,建立、督促、执行和修订在线课程教学服务质量标准,负责维护在线课程的教学秩序,组织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完善课程内容审查、质量保障和奖惩机制,积极向社会各优质课程平台宣传并推广本校在线课程。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自建的在线课程

经学校审核上线的我校课程团队制作的MOOC或SPOC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选课,选课人数不限。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教学工作量=人数×0.015×计划学时+4。工作量计算到课程团队。

承担网络直播见面课教学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学时乘以3.0的系数计算。工作量计算到课程团队。

(二)引进的校外在线课程

1、采用线上教学模式的,由相关学院安排老师进行成绩登录、教学档案(成绩单、课程分析数据)归档等,工作量计算方式为:40人及以下按4个学时计算,每增加40人增加1学时。

2、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由相关学院选派专业老师进行辅助教学,内容包括组织线下集中教学、见面课组织、辅导与讨论、成绩登录、教学档案归档等。线下集中教学、辅导与讨论的学时数不超过该课程线上课时的1/5,不低于2个学时/班,集中教学辅导按60人左右分班进行;工作量按实际分班情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三)被其他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选用的课程

被其他高校或企事业单位租用学习的课程,课程酬金按《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5〕57号)文件执行,不计算工作量。

(四)完成并上线的在线课程绩效

学校对建设完成并上线的MOOC或SPOC课程,给予课程团队计算相应的绩效工作量,具体见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五、其他

所有网络在线课程制作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学校在线课程平台要求的技术标准。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