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要求,规范和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学校将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检查重点
(一)抽检范围
2023届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全体本科生中抽取2%。
(二)检查重点
检查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评议。
二、工作流程
(一)学校公布抽查名单
本科生院将于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月日期的前1周(2023年5月18日左右),向学院公布随机抽查的论文名单。
(二)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被抽中评审的论文,各学院应于5月25日17:00前将抽检名单中的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定稿。论文文件名以“学院名称_专业名称_学号_姓名_课题名称”命名。其中论文封面、摘要、正文中不要出现学生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致谢环节不要出现在评审论文中。
(三)学校组织论文评审
本科生院按照学科专业聘请相应专业领域的2位校内外专家开展论文评审。
(四)学校反馈评审结果
本科生院将评审结论返回各学院,学院根据评审结论安排后续答辩及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评判等级:
1.2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的论文,则认为抽检通过,可以提交;
2.1名专家评定为“合格”,1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修改后导师重审,审核合格后提交;
3.2名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以“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认定。学生需认真对论文进行整改,导师重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合格为止。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工作,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建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自查制度,要求100%全覆盖;
2.逾期未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的学生以论文评审“不合格”认定;
3.学校抽检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布。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武科大研〔2014〕16号)处理。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