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λ条例》、教育部《学λ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λ论文检测规定(试行)》、《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05〕1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从2015届开始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以下简称“论文检测”)。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测工作组织
论文检测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具体负责。各学院应成立论文检测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 统筹管理本院论文检测工作,按照学校规定安排本院论文检测工作;
2. 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开展相关培训;
3. 根据论文检测结果,对有关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应处理;
4. 论文检测工作结束后,汇总数据并提交至学校。
二、检测范Χ
1. 申报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检测;
2. 非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按一定比例抽查,文法经管类专业按15%抽查,其它专业按10%抽查;
3.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可申请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论文检测;
4. 其它需要检测的论文。
三、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
类别
| 检测结果
| 结果认定
|
A
| R≤25%
| 通过检测
|
B
| R≤30%
| 通过检测
|
C
| 3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D
| R>50%
| 疑似严重抄袭行为
|
R为总文字复制比
1. A类: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 B类: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
3. C类:学生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修改论文,修改后复检,复检总文字复制比≤30%可申请答辩,但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或良好;
4. D类:由学院论文检测工作小组组织三人以上专家组进行认定,如确认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如确认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可按C类处理。
四、检测工作安排
1. 各学院应认真履行职责,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谨慎细致的原则;
2. 各学院申报校级优秀论文同时报送纸质版《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一览表》并附检测报告电子版,延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3. 我校决定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使用。学校对强制检测的论文免费检测,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注册缴费自行检测。“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网址:http://www.cqvip.com/gocheck/wust;
联系人:袁龙,联系电话:68862806
附件: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情况一览表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