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等有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武科大教〔2005〕14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λ职责》(武科大教〔2005〕20号)、《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07〕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所有答辩于2015年6月7日完成。
二、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并将答辩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答辩安排表样表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栏目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
三、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优秀率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5%以内,优秀率和良好率总共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75%以内,并于2015年6月9日前提交完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以学院为单λ送交校档案馆,另一份存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五、认真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各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比例为本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篇数的10%,并按本学院总篇数的1%、2%、7%比例分别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的名单(指导教师、学生)于2015年6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对被评为校级优秀一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提炼成3000字左右的小论文(格式和要求、范本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经指导教师认真审阅后,将其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遴选编入学校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一书。被评为校级优秀一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需交原文一份给学院资料室并保存5年。
七、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工作
今年起,我校将对所有校优论文进行查重,对非校优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抽查,各学院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另行通知)。
八、以学院为单λ认真填写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一览表,其样表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填好后的一览表电子版请于2015年6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九、学院、系(教研室)应按《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λ职责》(武科大教〔2005〕20号)文件要求,及时做好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