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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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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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2017届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是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武汉科技大学高职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武科大教〔2009〕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2017届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高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能体现学生的职业性和岗位性,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要求。

2.选题要尽可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学生将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紧密结合。

3.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努力后能完成任务。

4.选题应有利于学生发挥、提高水平和能力,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二、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所具备的条件拟定题目,或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协商拟定题目。

2.系(教研室)对拟定题目进行审查。

3.承担高职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对系(教研室)审查后的题目进行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按“武科大教〔2009〕6号”文件执行。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处备案。

4.选题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教学质监部门随机抽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报送选题须填写《高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审表》,表中的各项内容请按要求填写,不得空缺、删减或删改。报审表的电子版于2017年春季开学第2周周末前报送教务处。

2.题目一经确定并报教务处后,不得随意更改。

3.各类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