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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启动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是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现就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一人一题。

3.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选题应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和能力的发挥与提高,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二、选题程序

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各学院师生均在系统内按操作流程完成选题的师生双选环节。

1.学院(系、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监控。系(教研室)主任召集本专业全体毕业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

2.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所具备的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拟定题目。

3.系(教研室)对拟定题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要求重新选题。

4.学院对学生选题进行审定,师生双选结束后,选题汇总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选题应坚持一人一题,并且三年内不得重复。

2.工科类各专业学生应尽量选做毕业设计,选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

3.选题应坚持真题真做,鼓励学生选题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相结合,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在70%以上。

4.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按《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5.选题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随机抽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在系统内完成选题工作以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报审表》可以在系统内生成并导出使用,同时各类相关表格可在本科生院网页“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页面查找下载。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报审表》的各项内容应按要求填写,不得空缺、删减或修改。

3.题目一经确定并报本科生院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需要修改的,按照系统相应流程进行申改,选题申改由系统生成统计数据,进行备案。

4.选题情况报审表于2022年12月23日前报送本科生院实践教学办公室(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联系人:许静,联系电话:68862806。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