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是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一人一题。
3.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选题应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和能力的发挥与提高,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二、选题程序
1.系(教研室)主任召集本专业全体毕业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学院(系、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监控。
2.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所具备的条件和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选题进行必要的指导,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拟定题目。
3.系(教研室)对拟定题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要求重新选题。
4.学院对学生选题进行审定,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选题应坚持“一人一题”,并且三年内不得重复。
2.工科类各专业学生应尽量选做“毕业设计”,选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
3.选题应坚持真题真做,鼓励学生选题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相结合,选题来源为“自拟”比例应低于本专业总数的30%。
4.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按《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5.选题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随机抽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报送选题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报审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表中的各项内容请按要求填写,不得空缺、删减或删改。
2.题目一经确定并报教务处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需要修改的,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系(教研室)、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报教务处备案方可。
3.请学院将选题情况报审表于2020年春季开学第2周周末前报送教务处(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4.各类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页面查找下载。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