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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考试的教室安排、教师调停课转为线上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方便教师办事,学校决定即日起将课程考试的教室安排、教师调停课等业务转移到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考试的教室安排线上办理要求

1、公共基础课考试的教室安排:由开课单位将课程名称、教学班信息和考试时间报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安排,开课单位在本科教学综合管理系统里查询安排结果。

2、专业课考试的教室安排:由任课老师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发送至课程所属校区教务处考务管理人员审核,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相关教室。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经网上提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考试周的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4、课程考试的教室安排完成后,任课教师凭《课程考核试题送审单》到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进行试卷A、B卷的抽签,并开具试卷印刷单。

二、教师调、停课线上办理要求

1、调课是指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学班级、课程名称等任何一项的确定性变更;停课是指任课教师所担任的某门课程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授课,而需要安排在其它时间补课的行为。

2、任课教师在征求学生的意见后,经本科教学管理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调、停课方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涉及调整上课时间的,不得与教师其他课堂的上课时间、学生其它课程的上课时间、学生的考试时间、教室的时间冲突。原则上第一周的课表不予办理调、停课。

4、调、停课申请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经网上提交,不接受事中及事后的申请提交。确因突发性事件,任课教师无法事先提交申请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教学院长或教学秘书报告,学院也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同时发短信或QQ留言报备。事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补办调、停课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补办。

5、调、停课申请提交后,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院长、分管处长逐级审批。

6、调、停课申请批准后,任课教师应尽快通知学生按批准后的方案上课,对无法通知到的学生,应在上课前安排他人到原上课地点再次通知。

7、未经最终审批通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随意调、停课。对私自调、停课的,视为教学事故,将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教师端考试教室安排网上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2:教师端网上申请调、停课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