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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13号)精神,现将2017年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范围

全校各学院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须按要求(见附件1)开展专业申报设置有关工作。

2、申报提交的材料

申报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

3、截止时间

2017年6月30日12:00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2017年7月3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联系人:李娜,办公电话:68862468。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鄂教高函〔2017〕1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