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小学期”的相关要求,围绕2024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学术研究能力提升为主,立足专业特色,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各学院(部)应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加强产教融合,通过联合建设基地、开设课程、指导学生等方式,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协同育人水平;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支持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为代表的综合性创新创业重点赛事等开展。为顺利完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期”教学任务,请各学院(部)及时制定并报送“小学期”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小学期”起止时间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0日。
二、“小学期”内容要求
“小学期”可安排的内容如下:
1.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学业帮扶等课程;
2.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培训)、社会实践 (实习)、社会调查、劳动教育及实践;开展大学生科研能力训练、大学生科研能力提升讲座;
3.其他适合在小学期开展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小学期教学任务,做好教学组织和实施,指导学生如期参加小学期教学活动。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小学期教学任务的组织与开展工作。
2.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按照小学期实施方案示例模板(附件2)将“小学期”工作方案(签字盖章)提交到青山主楼1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578898931@qq.com。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68862468。
本科生院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