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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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7: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学单位:

    为推动教师积极探索本科人才培养规律,发挥教学改革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立项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和新趋势,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工程,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战略人才自主培养,加快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教育教学重点改革一是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三是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四是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立项申报类型

    结合《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申报类型如下: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布局国家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以及教学成果奖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3项左右(可空缺)申报项目须经完备的顶层设计与论证,具有明显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示范性一旦获批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2.一般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四新”建设综合改革、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管理、质量监控机制和体系建设,教学手段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考试考核改革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优先支持研究意义显著、具有顶层设计、预期成果突出的课题。

    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为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本年度拟继续立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需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展开研究。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5年已更名为课程思政优秀项目和一流课程为主要形式入选项目原则上需参加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申报、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

    4.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本年度拟立项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项目,具体包括微专业人才培养、香涛计划强基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医工理工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数智化人才培养等专项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和跨专业进行联合研究,鼓励围绕强基班创新人才培养进行课程、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项目成果以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开发课程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为主要形式。

    5.国家级人才培育专项。为了强化科教融合,支持我校国家级人才培育工作,鼓励更多教师投入到教学改革与研究中,特设立国家级人才培育专项项目(申报名单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供并通知申报)。

    三、立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

    1.项目以教学单位为主体限额申报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4.5%推荐(以上一年度国家教育统计数据为准根据《2025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2),其他非教学部门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项。超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2.各单位可酌情申报不超过1项重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不超过1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项目(均可空缺)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人当年只允许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参研人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

    2.如推荐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三)不予申报

    单位在审核时有以下任一情形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未结题教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研项目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被撤项之日起2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研项目

    4.被停止招生被撤销的专业暂停申报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项目。

    四、立项申报程序

    1.申请人先线下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待后期本科生院下发《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使用手册》后,申请人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要求,上报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书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部门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部门”代替。

    2.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对本单位申报的教研项目严格评审,确定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本科生院下发《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使用手册》后,院级管理员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要求,在线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在系统中上传PDF版(加盖学院

    3.所有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4,逾期不予受理。

    4.本科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

    5.根据分数排序和推荐名额,推荐省级立项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确定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未通过的项目确定为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五、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时间

    校级一般项目起止年限为2年,校级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起止年限为2-3年,以批准立项月份为准。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延期,确需延期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否则取消立项。项目立项1年后,学校将组织专班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暂停经费支持。

    同时,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将根据未结题数量,对等扣除第二年学院申报立项数量。

    (二)结题要求

    要求参考《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4〕20号见附件5)。

    (三)结题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主导、本科生院跟进”的形式进行,其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组申请结题、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论证结题、本科生院复审备案。对于省级项目,学院组织论证结题专家组需至少有50%以上的校外专家参与,且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必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编制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本科生院编制的《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

    2.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选填,见附件8)。项目题目或者参与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需填写此表,经单位教学院长等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向本科生院报备。无变动的无须填写。

    3.结题附件材料(必填)。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项目申报书。申请立项提交的申报书(省级项目为提交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的最终版本,校级项目为提交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的最终版本),后期不可更改;

    二是项目立项通知红头文;

    三是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推广与应用、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3000字以上;

    四是项目产生的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设方案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报告、讲义、教材(含实训材料)、教研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须在该文下标注教学研究项目编号)、调研报告、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或教学软件等。

    项目负责人将装订好的结题材料纸质档,正反打印编印成册经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本科生院1211办公室签字,1213办公室盖章。最终,结题报告书的PDF电子文档(大小不得超过20Mb),以“项目题目+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的形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329311379@qq.com。

                                                                                               本科生院

    2025514

    附件:

    1.2025年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指南

    2.2025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3.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

    5.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4〕20号

    6.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8.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