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教师积极探索本科人才培养规律,发挥教学改革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立项须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和新趋势,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工程,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战略人才自主培养,加快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教育教学重点改革。一是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三是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四是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立项申报类型
结合《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申报类型如下: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布局国家级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以及教学成果奖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3项左右(可空缺)。申报项目须经完备的顶层设计与论证,具有明显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示范性。一旦获批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2.一般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四新”建设综合改革、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管理、质量监控机制和体系建设,教学手段及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考试考核改革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优先支持研究意义显著、具有顶层设计、预期成果突出的课题。
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为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本年度拟继续立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需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展开研究。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5年已更名为课程思政优秀项目)和一流课程为主要形式,入选项目原则上需参加课程思政优秀项目申报、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
4.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本年度拟立项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项目,具体包括微专业人才培养、香涛计划强基班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医工理工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数智化人才培养等专项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和跨专业进行联合研究,鼓励围绕强基班创新人才培养进行课程、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项目成果以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开发课程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为主要形式。
5.国家级人才培育专项。为了强化科教融合,支持我校国家级人才培育工作,鼓励更多教师投入到教学改革与研究中,特设立国家级人才培育专项项目(申报名单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供并通知申报)。
三、立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
1.项目以教学单位为主体限额申报。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4.5%推荐(以上一年度国家教育统计数据为准,根据《2025年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2),其他非教学部门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项。超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2.各单位可酌情申报不超过1项重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不超过1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项目(均可空缺)。
(二)申请人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申报人当年只允许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参研人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
2.如推荐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三)不予申报
各单位在审核时有以下任一情形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未结题教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研项目;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被撤项之日起2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研项目。
4.被停止招生或被撤销的专业,暂停申报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项目。
四、立项申报程序
1.申请人先线下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待后期本科生院下发《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使用手册》后,申请人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要求,上报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其中,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部门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部门”代替。
2.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对本单位申报的教研项目严格评审,确定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待本科生院下发《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使用手册》后,院级管理员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平台”要求,在线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并在系统中上传PDF版(加盖学院章)。
3.所有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本科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
5.根据分数排序和推荐名额,推荐省级立项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确定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未通过的项目确定为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五、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时间
校级一般项目起止年限为2年,校级重大、重点、专项项目起止年限为2-3年,以批准立项月份为准。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延期,确需延期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否则取消立项。项目立项1年后,学校将组织专班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暂停经费支持。
同时,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将根据未结题数量,对等扣除第二年学院申报立项数量。
(二)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参考《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4〕20号,见附件5)。
(三)结题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主导、本科生院跟进”的形式进行,其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组申请结题、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论证结题、本科生院复审备案。对于省级项目,学院组织论证结题专家组需至少有50%以上的校外专家参与,且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必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编制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本科生院编制的《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
2.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选填,见附件8)。项目题目或者参与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需填写此表,经单位教学院长等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向本科生院报备。无变动的无须填写。
3.结题附件材料(必填)。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项目申报书。申请立项提交的申报书(省级项目为提交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的最终版本,校级项目为提交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的最终版本),后期不可更改;
二是项目立项通知红头文;
三是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推广与应用、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3000字以上;
四是项目产生的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设方案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报告、讲义、教材(含实训材料)、教研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须在该文下标注教学研究项目编号)、调研报告、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或教学软件等。
项目负责人将装订好的结题材料纸质档,正反打印编印成册,经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本科生院1211办公室签字,1213办公室盖章。最终,结题报告书的PDF电子文档(大小不得超过20Mb),以“项目题目+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的形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329311379@qq.com。
本科生院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1.2025年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指南
2.2025年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3.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
5.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4〕20号)
6.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8.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