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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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3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营造从严治考的育人氛围

    1.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各学院(部)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试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及巡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巡考,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坚决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2.认真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应组织主题班会,学习《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详见学生手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纪,诚信考试;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寝室,对重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舞弊行为;要求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告诫考生任何考试都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中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是严重违纪或舞弊行为,严重者会被开除学籍。

    二、严格命题程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1.教师命题应严格按照试卷命题质量评价表的指标要求进行。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整个教学内容,题量适中,难易适中,题型结构合理。公共基础课实行教考分离,各开课单位应成立命题组,由命题组出题,基础课任课教师不给自己所带教学班命题。

    2.试题出定后,必须经经审阅人、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凭填写好的《课程考试试题送审单》,方能到本科生院申请试卷印刷。

    3.试卷送印刷厂印刷、试卷领取必须由教师本人办理,教师到印刷厂领取试卷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签名方能领取试卷,严禁派学生印刷和领取试卷。

    4.试卷的命题、审查、印刷、保管、启用等各环节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防止考题信息泄露。如造成考题信息泄露,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加强考场管理,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

    1.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考场与监考人员。对公共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程,主监考人以开课单位人员为主,其他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若考场数目多,开课单位主监考人数不够,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解决,学生所在学院应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各开课单位应召开监考人员动员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监考须知》,明确监考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严禁安排研究生、工勤人员和非本校教职工参加监考工作,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不得私自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经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

    3.学校、学院(部)各级领导要认真巡视考场,督促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学生辅导员应巡视考场,重点整顿学风、考试纪律差的班级的考场秩序。学院巡视人员对所巡视的考场要认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交各学院存档。学校巡视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填写完后交评估处。

    4.各开课单位必须严格按学校考试周的考试安排执行。

    四、加强监考工作,保障考试有序进行

    1.监考人员应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及警示语,合理安排座位并引导学生按规定就座。考场配备的屏蔽仪应全部打开。

    2.监考人员应提前清点好试卷,发现问题及时与课程考试负责人联系解决。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5分钟宣读(播放)考场规则,要求学生将考试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集中放置,然后发放草稿纸、答题册和试卷。发卷后,如发现试卷印刷不清或其它特殊情况,可统一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作解释。

    4.监考人员要仔细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无有效证件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对照应考学生名单,仔细检查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与本人是否相符,核定考试人数并要求考生逐一签到。

    5.监考人员要勤于巡查,保障考场秩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监考人员要及时处理,并将作弊材料、工具等予以暂扣,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记录考生违纪情况,并告知违规考生。

    6.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瞌睡误事,不做读书看报、吸烟聊天、使用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宜。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对不听劝阻者,应收回试卷,情节恶劣的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回收并清点无误后,监考人员填写完成《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8.因监考人员个人原因对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恶劣后果的,按《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9.监考人员按操作流程开展监考工作,并及时记录履职清单。

    五、认真做好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

    1.教师应强化责任意识,认真阅卷,严格按照阅卷质量评价表的标准进行。特别是要规范平时成绩的管理,平时成绩要有依据。严格禁止统分错误的情况出现。

    2.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批阅完试卷,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在阅卷登分时应加强检查,防止漏登、错登。请老师们登录成绩时,一定要先保存,再提交。

    3.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正的,必须按成绩更正程序办理。私自改动学生成绩者,按《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