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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武汉科技大学 第十一届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5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科学发展,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本科和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鼓励教师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投身教学,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武汉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奖励评选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22〕19号)文件,开展武汉科技大学第十一届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与限额

    教学名师:5人,各单位限报1人;

    教学模范:15人,各单位限报1人;

    教学新秀:10人,各单位限报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具有教授职称,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善于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近两次主讲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部)平均分以上。

    2.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参与专业或课程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及以上。

    (1)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5 篇及以上(其中C类论文不少于 3 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主持课程在全国性课程平台上线可等同于一篇 B 类教研论文(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平台上线仅计算一次);

    (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序前3);

    (4)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一流课程负责人(含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5)主编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

    (6)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序1);

    (7)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8)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

    3.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1)学科科技竞赛获B类及以上国家级奖励;

    (2)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3)发明专利(学生为第一发明人);

    (4)公开发表C类及以上论文3篇及以上(学生为第一作者,其中本科生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5)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10篇及以上。

    (二)教学模范奖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近两次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部)平均分以上。

    2.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参与专业或课程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3项及以上:

    (1)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C类论文不少于2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主持课程在全国性课程平台上线可等同于一篇B类论文(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平台上线仅计算一次);

    (3)主讲课程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一流课程;

    (4)编写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主编或副主编);

    (5)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序1)。

    3.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实践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1)B类及以上学科科技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3)获发明专利;

    (4)公开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其中本科生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5)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积极投身学术研究,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较突出,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5篇及以上。

    (三)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及以下,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获得同行、教学督导和学生好评,近两次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部)平均分以上。

    2.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参加专业或课程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1)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C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作为主讲教师的课程在全国性课程平台上线可等同于一篇C类论文(排序前5,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平台上线仅计算一次);

    (2)主持或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3)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参编教材1部及以上;

    (5)主讲课程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一流课程;

    (6)获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序1)。

    3.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1)获省级及以上的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排序前2);

    (2)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3)获发明专利;

    (4)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5)完成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注重将最新科研成果、学科前沿知识融于本科教学。以第一作者发表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四)教学名师奖、教学模范奖、教学新秀奖获奖者不重复参评同一奖项,且校级教学名师奖将作为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相应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模范奖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并进行初评,提出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奖人选名单,并在单位内部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填写《第十一届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审核后报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汇总各单位的推荐名单,并进行复审。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人选名单并向全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模范奖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见附件1、2和3),申报时提供纸质版(手写签名)及电子版,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单位。

    2.各学院(部)填写《第十一届教学名师、教学模范、教学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本科生院。

    3.各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集中报本科生院。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68862468。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