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2023级本科学生: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0〕4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转专业工作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以线上办理方式进行(请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学生和学院审核人员通过不同入口进行操作。学生请打开武汉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wust.edu.cn/),点击左上角“学生”登录后,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进行转专业线上申请。学院审核人员请打开武汉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wust.edu.cn/),点击左上角“教工”登录后,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中心”—“待办事项”进行审核操作。如需下载转专业学生名单,请登录“业务流程监控管理平台”(http://ehall.wust.edu.cn/dashboard/flow/index)。
注意:学生在按要求填报所需信息后,务必点击“提交”方为成功完成申请,未点击“提交”者为无效操作,视为无效申请,请各学院做好有关宣传提醒。
一、申请条件及基本原则
(一)申请条件及有关要求
1、转专业面向对象为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在读的普通本科2023级新生(不含已转过专业、退转或已有过转专业申请机会的学生)。
2、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3、学生了解可转入专业的方式为:进入线上申请环节后,在“申请转入学院”及“申请转入专业”下拉框中会显示个人可选的学院及专业,由学生按需进行选择。
4、学生本人应充分理性考量转专业意向,在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相关培养方案完成各类课程的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匹配,则必须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读;如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关课程符合学分转换原则的,学生可以申请提交相关课程学分转换线上申请(学生必须主动提交转换申请,相关课程才可完成转换),不符合的则必须重新修读。因此,请同学们在选择转专业的同时,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应对转专业成功后所面临的学业负担。
(二)基本原则及审核安排
1、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
2、艺术、体育类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其它专业。
3、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4、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选择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5、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6、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学生不得转专业。
7、校级试点班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香涛计划强基班、材料与冶金工程国际英才班、英才计划(冶金类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等)。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必须先办理完退出试点班手续后方可申请转专业。如果转专业未成功,则编入原试点班专业对应的普通班级,不得重回试点班。
8、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已转过专业的学生(含退转)或有过转专业申请机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9、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的,不得转专业。
以上1-9条基本原则由本科生院负责审核,凡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由本科生院对相关学生进行限制转专业的操作。
10、高考改革省份学生的高考所选科目不满足转入专业要求的,不得转专业,此原则由转入学院负责审核。
高考生源地为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共14个省(市)的学生,相关学生在填报申请转入专业时必须按照“高考选考科目审核对照表”(附件3)核对本人高考选考科目是否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限定要求,符合要求的才可申请转入,否则将导致申请无效而被“终止”,且不得再次发起申请,失去转专业申请机会。非以上14个省(市)生源地的学生不受此条款限制,请忽略。
二、名额分配及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计划数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根据专业师资及实验室建设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制定详细的转专业实施方案,确定本学院转入学生名额及具体考核方案。转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一年级在校人数的10%(各学院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以学院正式公布的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资源配置状况,统筹调配本学院各专业的转入人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集体研究、规范流程、严格管理,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等),认真组织考核选拔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上公示。
2、各学院应严格审核转入学生基本资格,包括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其高考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3)。
如:某学生的生源所在地为“上海”(上海为“3+3”选考模式)、现专业为“建筑类”,该生申请转入“材料类”专业,转入学院进行具体审核时,则应在附件3中的“3+3选考科目要求”字段,找到“建筑类”和“材料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对比“建筑类”的选考科目是否已达到了“材料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如已达到,则可以申请转入,否则不能申请转入。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规范准确地填写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因学生关键信息错误影响转专业申请的有效性及数据的准确性。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充分了解意向专业的基本情况,如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信息等,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要求完成现专业本学期对应的学习任务。
三、具体工作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及说明 |
2023年12月15-18日 | 1、各学院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按要求于12月15日之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提供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接受学生转专业相关咨询。 2、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转专业申请。 请注意: ①申请报名端口关闭前,学生可修改申请转入信息或点击“终止”后重新提交申请(非必要请勿操作,提交后请再次检查是否申请成功)。申请端口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及增补。此时已提交申请成功的学生如点击“终止”操作的,将导致申请终止且无法再次发起申请,失去转专业机会。 ②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应在报名前认真核对选考科目是否已达到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3)。凡未达到转入专业科目要求的不得提交申请,即使提交也将视为无效报名,且不得重新发起申请。 ③凡未通过线上申请渠道完成申请报名的学生,均视为无效申请,逾期未申请均视为自动放弃。 ④转专业的主要流程为:学生报名→转出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审核→本科生院审核。每一环节都有规定的时间截点,且流程不可逆,一旦终止将无法再次发起。 |
2023年12月19日 | 1、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人员(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操作转出审核工作,如逾期未操作将导致学生发起的申请无效。 2、学院如需了解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及具体情况,可在“业务流程监控管理”平台(https://ehall.wust.edu.cn/dashboard/flow/index#cube)中的“业务数据管理”功能中按需下载转出、转入学生名单(必须是在“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在线的状态下,方能进行数据查看及导出操作)。 3、请学院审核人员务必谨慎操作,如点击“终止”则代表学生发起的转专业申请已被学院否决,该生将无法再次发起申请。 |
2023年12月20-21日 | 1、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向转入学生推送“转专业考核方案”,并按需下载转入学生名单。 2、各学院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对申请转入学生高考选考科目的审核工作,审核对照表见附件3。 |
2023年12月22-25日 | 各学院进行转专业考核选拔相关工作(凡不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考核,如参加其考核结果无效)。 |
2023年12月26-28日 | 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2、各学院审核人员(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操作对转入学生的审核确认工作(“终止”或“通过”)。请注意: ①如学院最终同意转入的某名学生转入专业与该生最初申请时的专业需要进行院内专业调整,教学秘书可在录入转入班级编号时填入准确班级编号即可实现该调整(班级编号务必准确录入,否则将导致学生转入错误的班级)。 ②如逾期未进行审核操作将导致学生发起的转入申请无效。 ③请务必谨慎操作,如点击 “终止”则说明学生发起的转专业申请已被转入学院否决,且学生无法再次发起申请。 |
2023年12月29日 | 1、本科生院操作审核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2、各学院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按需下载同意转入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做好归档工作(各类专业认证、评估、检查时学院备用)。 |
2024年2月26日 | 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注册报到,随转入专业试听上课。转入后的学费等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处进行核算及解释。 |
2024年春季学期第二周(具体选课时间以本科生院运行管理办公室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 转专业学生退、改选课程。 |
2024年3月11-13日 | 经试听课后,不适应转入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回原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
2024年3月底 | 1、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发文。 2、所有转专业学生的学信网学籍信息按转入专业信息进行变更(变更后无法撤回)。 |
特别提示:
1、以上各阶段工作完成的具体时间截点为当天晚上的22点整(截止时间有特定要求的除外),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进行申请及审核等操作,请学生及各学院审核人员务必在此之前完成线上操作,避免因未按时操作而导致学生无法进入转专业流程、失去转专业机会。
2、所有符合转专业申请资格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申请(不接受任何其他申请形式),学生按期完成线上申请提交的视为有效申请(学生填报后必须点击“提交”方为完成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主动放弃转专业申请机会。
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0〕42号)
2、咨询电话
3、高考选考科目审核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