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文件要求,对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阶段性检查的专业为我校第二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专业认真梳理总结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如该专业先获批省级再获批为国家级,按获批省级时起计算)。阶段性检查的专业为2020年获批的国家级(10个)和省级(7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如下: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级别 | 学院 | 专业名称 | 负责人 | 学位授予门类 | 专业设立时间 | 入选年度 |
1 | 国家级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严运兵 | 工学 | 2003年 | 2020 |
2 | 国家级 | 理学院 | 材料物理 | 王登京 | 理学 | 2001年 | 2020 |
3 | 国家级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王斌 | 工学 | 2012年 | 2020 |
4 | 国家级 | 城市建设学院 | 土木工程 | 许成祥 | 工学 | 1995年 | 2020 |
5 | 国家级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采矿工程 | 盛建龙 | 工学 | 1973年 | 2020 |
6 | 国家级 | 机械自动化学院 | 工业工程 | 江志刚 | 工学 | 2002年 | 2020 |
7 | 国家级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宋红波 | 文学 | 1997年 | 2020 |
8 | 国家级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张志清 | 管理学 | 2001年 | 2020 |
9 | 国家级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邓旭东 | 管理学 | 1985年 | 2020 |
10 | 国家级 | 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陈涛 | 管理学 | 1994年 | 2020 |
11 | 省级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徐光 | 工学 | 1958年 | 2020 |
12 | 省级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 | 刘静 | 工学 | 1974年 | 2020 |
13 | 省级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彭红 | 工学 | 2000年 | 2020 |
14 | 省级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信息安全 | 张凯 | 工学 | 2013年 | 2020 |
15 | 省级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安全工程 | 韩军 | 工学 | 1987年 | 2020 |
16 | 省级 | 医学院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梅勇 | 理学 | 2012年 | 2020 |
17 | 省级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物流工程 | 王庆国 | 工学 | 2011年 | 2020 |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制定具体落实检查的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安排部署,及时开展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年度目标任务日常督办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根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3.学校在学院及专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项检查工作。
4.省教育厅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建设成效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四、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总结(2023.6.30-2023.8.30):各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省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获批专业逐个填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各学院评估分析一流本科专业总体建设质量,以学院为单位总结形成《2023年XX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学校检查(2023.9.15-2023.9.30):学校组织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一流本科专业检查报告及学校总结报告于报送省教育厅前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
3.省教育厅抽查。在学校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自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情况,适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
五、材料报送
阶段性检查材料包括:
1.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PDF版(盖章)及Word版。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PDF版(盖章)及word版;
3.《武汉科技大学XXX学院2023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PDF(盖章)版及Word版,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下一步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1例);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方式:学院名+一流本科专业阶段性检查材料),发送至邮箱:5505887@qq.com。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8862468。
本科生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附件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标内涵及考核要点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