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1.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继续执行,原则上不再修订,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连贯性。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在美育教育类公选课至少选修2学分基础上,要求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选修1个学分。
3.各学院要组织专业责任教授团队对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医学类专业认证等认证评估标准,以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求和审核评估相关要求,讨论决定是否需要对培养方案修订及修订方案,并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4.各专业责任教授团队要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专业质量国家标准和国家工程教育认证等认证评估标准,认真调研现行培养方案的运行情况,广泛听取本专业师生、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组织做好2023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 时间安排
1. 4月6日,各学院部署安排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4月11日,各专业提交新增课程申请。
3. 4月15-30日,各专业将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4. 5月15日前,各学院将审核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05887@qq.com,纸质版(盖章)提交本科生院。
本科生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
2023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