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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高教处将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12〕77号),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为引领,以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为抓手,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改革、加快调整结构、加快创新模式、加快促进融合、加快提升质量,坚定不移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着力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一)建立健全综合改革推进机制。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省级改革性规制和校级改革性措施相结合,继续完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制度设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一批项目重点推进。对45所高校承担的112项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加强项目管理,健全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加强激励引导,遴选一批改革示范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推广力度。

    (二)着力推进试点学院改革。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的意见》(鄂教高〔2013〕2号),遴选10个左右的试点学院,重点在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遴选考核和评价制度、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深度改革,加快形成“一校一方向、一校一特色”。从省级层面加大对试点学院改革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举办试点学院改革专题研讨班,组织试点学院学习考察;推行对标管理,组织承担改革任务的学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试点学院改革方案,对试点学院改革进度实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三)推进高校之间协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支持部属高校选派100位左右“彩虹学者”赴省属高校任教任职、省属高校选派100位左右的教学科研骨干和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校进修或挂职。对“支持合作计划”参与高校的工作进展情况考核评估,表彰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部属高校之间、师范教育联盟、南湖十校联盟等办学联合体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入广泛地开展合作。成立鄂西生态旅游圈本科高校联盟,促进鄂西高校协同创新,共同发展。探索省际间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中三角”(湘鄂赣)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人才和高等教育资源共享试点。

    二、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对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试点范围。鼓励高校实施试验班学生国内游学计划。实施“湖北高校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遴选200名左右试验班学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游学。

    (五)多渠道探索协同育人模式。探索“科教协同”育人模式,组织高校与科研院所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推进“校企合作”育人模式,遴选100个左右的工科专业实施校企共建。在校企共建工科专业的基础上,研究实施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人才培养的力度,新建50个“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对已有143个本科“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点改革试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研究出台建立多方协同育人机制的指导意见。

    三、着力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

    (六)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公布年度专业信息指南,发布鼓励、限制、淘汰专业的信息,指导高校动态调整招生计划与专业结构。出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导向、调整机制与保障措施。建立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对设置不合理、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不高、社会认可度低的专业点,实行“关、停、并、转”。指导高校立足省情,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布局。

    (七)推进本科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重点专业建设。新立10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对已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启动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遴选30个左右重点培育专业点。

    (八)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课程资源丰富、适合网络传播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完成25门左右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任务,遴选推荐10门左右的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完成120门左右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任务,遴选推荐100门左右的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着力加强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

    (九)加强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建设,整合重点(特色、品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资源共享)课程等成果资源,进一步完善“湖北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资源平台”建设。推进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评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完善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推进图书文献等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四、着力加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十)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推动建立“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高校依托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新建60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推进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接受大学生实习工作、大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现有60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提高建设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十一)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启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示范中心的遴选工作,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做好“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立项工作,从省属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遴选5个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中心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十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组织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工程训练、广告艺术、工业设计等大学生课外科研和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支持1000项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支持高校试点开设“创业教育试验班”,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五、着力提升教师教学发展能力

    (十三)推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以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推动高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培训、产学交流、教学研究、教学评估以及职业发展咨询等,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在高校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科和区域分布,重点建设3个左右省级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十四)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遴选400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完成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十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教学团队遴选建设工作,指导高校以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依托,着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梯度明显、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学团队。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的教学团队建设。

    六、着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十六)建立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属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规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内容,组织省属全部本科高校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十七)推进专业与教学评估工作。研制新办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新办专业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新办专业点是否继续招生的依据。对招生就业情况差、社会认可度低的本科专业点,实行预警。开展对布点较多的同类型专业的专项评估试点。支持新设高校接受教育部合格评估。

    七、着力促进高等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十八)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开展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开展成人教育专业审核备案工作,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九)规范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依照规定,做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管理工作。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加强协作队伍建设。密切与高校教务处长协作会、高校图工委、独立学院教学工作协作会等教学组织以及有关行业企业的联系,鼓励各教学组织与有关行业企业广泛开展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与交流活动。完成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推荐工作。

    (二十一)加强高教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高校教学管理干部业务工作培训,提高教学管理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开展先进教务处(部)和优秀教学管理干部评选表彰活动。

    (二十二)加强处室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处室人员每人选择2个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表格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