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5年武汉科技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379

 

各学院:
经团中央、教育部批准,自2012年起我校被列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组织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组织领导
武汉科技大学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领导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院、教务处、监察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工作与普通推免生工作统一进行。
三、招募对象
面向全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公开招募12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于2016年8月分赴重庆武隆和湖北恩施利川开展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四、招募条件
志愿者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适应环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者工作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心扶贫支教事业,志愿到贫困地区服务,并得到家庭支持。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合格。
5、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合格。
6、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附件2),能够适应艰苦的环境,符合支教工作需要。
符合上述条件者,中共党员、担任校级学生干部、院级主要学生干部、“青马工程”学员、各登记注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共青团干部及优秀志愿者优先。
五、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2015年9月11日—9月14日)
符合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条件的2015届本科毕业学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2)《武汉科技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登记表》(附件1);
(3)成绩单(学院教务办公室盖章);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单复印件(学院教务办公室盖章);
(5)有关成果、奖励及任职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学院团委盖章)。
2、学院选拔(2015年9月15日前)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查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选拔工作,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被推荐志愿者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项目办公室(校团委青山校区办公室)
3、项目办公室选拔(2015年9月16日—9月17日)
项目办公室将组织各学院推荐志愿者进行综合测试,结合志愿者的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情况、专业情况、性别结构、获奖层次、体检情况等条件进行排名,确定上报志愿者初选人选名单。
4、学校选拔(2015年9月18日)
项目办公室将研究生支教团初选名单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详见学校通知)上报教务处,与各学院推免生一同参与学校选拔并公示。
5、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2015年9月底)
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入选志愿者需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统一安排,领取效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同时,入选志愿者需签订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附件3),取得参与支教资格。项目办公室将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要求,指导入选志愿者登录全国西部计划官网完成信息注册,并将书面材料报团中央审批。
6、特别事项:
(1)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志愿者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签订《招募协议书》,不再接受退出申请,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违反协议书内容者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并将此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政策保障及考核、奖惩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相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如下政策保障,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奖惩: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间,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
3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
4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服务结束后再转回学校(由研究生支教团团长统一保管转递)。
    5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各项保障政策的依据。
6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7、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工作参照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8获得支教资格后,志愿者必须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志愿者,将取消其支教资格及研究生入学资格。
9、志愿者上岗前,由服务地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合格的志愿者颁发上岗证(有效期与服务期相同)。
10、对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武汉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评优体系和武汉科技大学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体系。对于特别优秀的将向上级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
1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研究生入学时学校一次性奖励1000元。
12、志愿者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支教资格及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13、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不及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研究生支教团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从毕业生锻炼成才、支持西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支教团重要意义,领会文件精神,熟悉工作政策。
2、精心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日程安排与推免生工作同步进行。要做好宣传动员,抓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积极为参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同学提供帮助和服务。
3、严格条件。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把政治思想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上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丽莎    谭 杰
联系电话:027-68862339 027-68893202
电子邮箱:wusttw01@126.com
联系地址:校团委青山校区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团委代章)
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