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会计电算化专业2010级专科学生,学号201012377101。
该生于
根据相关规定,退学决定书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的,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学生本人。
张汉同学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2473。
退学决定书送达后,请张汉同学即刻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
武汉科技大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