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3级(四年制)、2012级(五年制)本科生修读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66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方案,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方面关于我校2013级(四年制)、2012级(五年制)本科生赴该校修读双学位的有关文件要求,经我校与华中科技大学方面就有关条款细节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现就决定遴选我校部分优秀本科学生到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双学位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10%,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在校普通全日制2013级(四年制)、2012级(五年制)本科生可报名。2013级(四年制)学生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第一学年度的必修和限选课程,2012级(五年制)学生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第一、二学年度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修或限选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不得报名。考虑到时间原因,属中外合作办学、需到国外培养的普通本科生不参与报名;已在攻读我校双学位的学生也不得报名。

(二)申请修读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只能报一个专业。

(三)华中科技大学本次招生有14个专业(见附件1),各专业面向我校仅招5人。若各专业名额未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依次递补。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后即可登陆教务处“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1210日(周三)23时。

三、报名程序

(一)学生请先查阅限制报考专业(见附件2),以免报名无效;登陆教务处“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jwxt.wust.edu.cn/whkjdx/)进行网上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辅修管理】【辅修报名】2013(4)2012(5)华科双学位报名】)

(二)学生下载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随同已经学院教务办盖章认可的成绩单(只打印相关年度必修和限选课程)一并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三)各学院审验学生申请表,同意的则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0141212日(周五)前将学生成绩单,以及含学生联系方式的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教务处收齐后,再集中送交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四)教务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按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相同者再参考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两天(20141215日、16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20141218日、19日(周四、周五)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到我校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学费标准为100/学分,首付2500元,交费地点黄家湖校区教六楼62305)。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因名额非常有限,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办理放弃修读手续(辅修专业不能开班除外)。意志不坚定或有意考研的学生,请不要报名。

四、有关教学安排

(一)学生凭“华中科技大学听课证”(由我校教务处发放),上课时间2015年春季开学后开始。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结业与学位授予

各辅修专业的结业与学位授予,有以下要求:

(一)学生修满第一学年规定要修的“辅修学分”(25学分),如果第二学年不能修满要想获得辅修专业的学位的另25学分,则只能获得华中科技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二)学生在两学年内必须修满规定的总共50学分,并必须先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主修专业的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且大学英语考试四级CET4425分及以上(主修英语专业的学生需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合格”级别及以上证书,主修德语专业的学生需取得专业德语四级PGG“合格”级别及以上证书),方可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授予的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加“(辅修)”字样。

六、其他相关事宜以华中科技大学方面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春双学位招收专业目录

2各专业限报对照表

3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报名申请表

4华中科技大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121    

 
本《通知》正文及附件1下载:doc版PDF版
附件2下载、附件3下载、附件4下载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春双学位招收专业目录

(对口支持)

序号

开办专业

辅修

学分

学位

学分

授予

学位

备注

1

哲学

25

50

哲学

1、  各专业每校限招5人;

2、  光电信息工程、金融学专业人数不足30人不开班;

3、  哲学专业人数不足20人不开班。

2

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

25

50

法学

3

光电信息工程

25

50

工学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5

日语

25

50

文学

6

英语

25

50

文学

7

德语

25

50

文学

8

翻译(英语语种)

25

50

文学

9

建筑学

25

50

工学

10

公共事业管理

25

50

管理学

11

工商管理

25

50

管理学

12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13

经济学

25

50

经济学

14

广播电视新闻学

25

50

文学